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汽交教字【2017】4号
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系、室、办:
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4日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制度》以及《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课程学习形成性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科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机制与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与职责
根据学校发布的指导意见,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对课程体系的修订进行指导和审查。
专业负责人全面落实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各项工作,组织联合调研组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开展调研。联合工作组对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提出修订建议,上报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发布并备案。
二、评价周期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周期原则上为4年一次。
三、评价过程
联合调研组通过走访调研多所同类院校,对比本专业建设与课程设置的不足。通过对专业教师、应届毕业生、校友、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的座谈和问卷调查,收集其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议。由专业负责人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集体分析,凝炼本质的需求和建议。
四、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将座谈会、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收集到的课程设置建议进行初步梳理,形成供讨论的课程体系修订建议清单。专业负责人组织召开联合工作组讨论会议,对每项修订建议逐条分析讨论,明确本专业建设与课程设置的不足,提出修订建议,形成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性评价报告。
五、评价结果使用要求与持续改进
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收到联合工作组提交的课程设置合理性评价报告后,组织相关审查;审查通过后,用于每年教学计划的局部调整以及培养方案的系统评估和持续改进。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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