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使优秀研究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问、奋发进取,经修订工作意见征集、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对优秀研究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优秀研究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5年5月14日-5月18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优秀研究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将依据执行。
附件1: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