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学分制和大类培养,为学生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2020]42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在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负责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
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严运兵 李建军
副组长:张绪美 郝春艳
组 员:龚京风 王 超 梁晓磊 李 俊 柳祖鹏 吕悦晶
邵冬明 雷霆霆
二、专业分流原则
在学生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内,本着“统筹规划、个性发展、自主申请、择优选择、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普通本科生在本大类内的专业进行分流。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范围
2022级大类招生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大类培养的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本科生不得参与专业分流。例如复学、留级至大一年级的学生,休学与留级前已经参加分流直接分流至复学、留级之前的原专业,不再参与此次分流。如果在休学与留级前未参加分流的可以参与本次分流。
专业分流范围仅限于本专业类招生中标注的办学专业(在分流时已办理休学的学生,不参与此次分流,待复学后再行分流事宜),不能跨大类选择专业。机械类(汽车)学生仅限于在车辆工程、物流工程两个专业内选择。
四、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教学资源条件,对接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和认证标准,2022级各专业分流计划人数安排如下表所示。
专业分流计划人数表
大类名称 | 分流专业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参加分流人数(人) | 已经明确修读专业人数(人) |
机械类(汽车) | 车辆工程 | 191 | 186 | 5 |
物流工程 |
五、专业分流程序规则
1、依据国家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以及当年参与专业分流年级的学生人数,确定车辆工程专业和物流工程专业人数。分流后,原则上车辆工程专业和物流工程专业人数分别为 96人和 95 人。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实际分流人数最大可上下浮动10%。
2、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学习等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申请表》;
当填报第1志愿专业的学生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分流人数时,按照学生志愿确定该生后续学习的专业;
当填报第1志愿专业的学生人数大于该专业计划分流人数上限时,按照填报该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学分绩相同时学分绩点高者优先);未被录取者自动转入另一专业。其中,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以从教务处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如有其他情况由学院党委会另行讨论决定。
3、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可根据公示情况,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公示期过后,学院按要求向学校上报专业分流有关信息。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3月30日下午5点前,由现所在班级班长将申请表收齐后交至一站式学生社区205办公室雷霆霆老师;
2、2022年4月3日-4月6日,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分流程序规则完成专业分流审核工作,并确定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3、2022年4月7日-4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4、2022年4月11日,学院将专业分流信息上报教务处;
5、如果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2年4月7日-4月10日)与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电话68897884。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