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汽交教字【2017】5号

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系、室、办:

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4日

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武汉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制度》以及《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课程学习形成性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科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机制与方法,特制定本办法。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课程质量评价评价机制

一、评价工作责任机构与职责

课程质量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由教学督导和同行听课以及上课学生评教完成。

定量评价即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由任课教师完成,评价结果由审核评价小组(由系主任、课程负责人组成)审核认可,由课程团队根据课程达成情况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分析,提出课程持续改进方案,由专业责任教授团队审核。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必修课程。

三、评价周期

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评价周期为1年。

四、评价过程

(1)定性评价

课程进行期间,开展督导和同行随堂听课以及学生评教,根据教师的教书育人、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分。

(2)定量评价

①评价数据的来源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所有理论课和实践课的原始记录为基础,数据内容及来源分为如下方面。a)考试课程:包括试卷审批表、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单、学生课程成绩、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b)课程设计:包括课程设计资料、课程设计成绩;c)实验课程:包括实验报告、实验成绩;d)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以及毕业实习中的实习报告、实习成绩;e)毕业设计:包括毕业设计各项资料、毕业设计答辩汇总、毕业设计成绩。

②确保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的措施

课程大纲作为课程教学过程的指导,是课程目标达成的重要保证。任课教师根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目标须明确学生要掌握的知识点和具备的能力。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讨论教学大纲中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法的合理性。

课程考试试题由课程教学团队制定,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能考核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在试卷送审单中明确各类题型所考查的目标点;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能反应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工程知识应用能力;平时成绩则由任课教师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制定相应的考核项目。

为了保证课程考核的内容、难度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特别是试题内容完全覆盖课程目标和课程毕业要求指标分解点,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考核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专业责任教授团队对课程考核内容及方法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存档。

五、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表征。在每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同时,明确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评价方式,即与课程考核、实验、讨论、作业等成绩之间的关系。

根据课程目标对各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情况,首先根据不同的课程目标考核中各个环节的成绩,如试卷、作业、实验报告和专题研讨等计算各课程目标的达成度。例如,某门课程的考核环节为考试、平时作业和专题研讨,总成绩中考试占x%,平时作业占y%,专题研讨占z%,其中,x+y+z=100。若课程目标i对应的卷面分占总卷面分的Ai%,作业分占全部作业分的Bi%,专题研讨分占全部专题研讨分的Ci%。其中,

将课程目标中各个考核环节的设置总分以及学生的平均分分别乘以各个考核环节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从而实现各个考核环节分值的标准化处理。其中,对应课程目标i的卷面分记为αi,实际平均分记为αi0;对应课程目标i的作业分记为βi,实际平均分记为βi0;对应课程目标i的专题研讨分记为γi,实际平均分记为γi0。则课程目标i达成度计算公式如下:

当采用等级评定时,评定等级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依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2)40号)进行换算。

课程目标达成度Tc是课程各分目标达成度的加权和,其计算公式为: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学位条件要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对应成绩68-71分,转换为课程目标达成度为0.68,即课程目标最小值超过0.68,则课程目标达成。

六、课程质量评价实施与持续改进

课程结束当学期,依据定性评价的结果,由学院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等对排名后10%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约谈,并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定量评价方面,由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填写《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持续改进表》,并提交专业责任教授团队审核。课程教学团队根据课程达成情况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对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过程、考核方式/内容等方面提出持续改进方案,由专业责任教授团队审核通过后,在最新的课程教学大纲中实施。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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