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2-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会利
副组长:郝春艳
成员:张彭朋、熊田田、李伟、李苑、何一鸣、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审定学院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
5.对学生出现的一般性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尽可能减小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损失,对于严重的心理异常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
6.统筹做好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效果,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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